2016年8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我局作出许可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执业的决定。现将该分所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分所名称: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二、分所执业证书编号:110002525001
三、分所负责人姓名:宋杰
四、经营场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鹤凤大道29号2号楼601室
五、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5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如下:
宋 杰 110000222412
关 静 110002520044
魏国金 110002520034
杨 烨 110002520057
杜学芬 110002830012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