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2014年10月13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的安排,行业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应于9月底结束。请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实际认真总结,及时上报活动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纪要;
2.基层党组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
3.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4.与活动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相关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体要求,高度重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工作,总结材料既要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也要反映基层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活动中反映出重大问题、提出的重要意见与建议等内容。
2.材料格式要求:
(1)标题字体:华文中宋,二号,加粗;
(2)正文字体:仿宋,三号,正文三号仿宋,正文一级标题黑体三号,二级标题楷体三号。
(3)行间距: “固定值”28 磅。
(4)《行业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表格内容字体:仿宋,12号,可根据实际情况做调整。
3.上报材料2、材料3请加盖党组织公章。
4. 请于2014年10月2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行业党办501室。
联系人:刘卿平
联系电话:67037515
电子邮箱:cqdb@cicp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