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会协〔2013〕7号 关于批准饶正玲等6位同志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的通知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你们上报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收悉。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规定,经审查,饶正玲等6位同志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决定批准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批准名单如下: 姓 名 工作单位 饶正玲 重庆谛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谭祖华 重庆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梁 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樊 露 重庆通冠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董光勤 重庆金地安越会计师事务所 谢 诚 重庆士申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O一三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