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管理办法已发布。为切实作好行业高端人才的评审奖励工作,草拟本通知,现面向行业全体会员征求意见。请于 关于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来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为了作好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工作,保证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质量,根据《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高端人才评审奖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通知。办法中行业高端人才的评审和奖励,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机构或个人的干涉影响。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 办法中行业高端人才的评审设立评审组,负责评审认定工作。评审组由全体行业常务理事会委员担任,并设组长1人,由全体委员投票选举组长,评审工作由组长主持召开。 评审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协会初审并整理汇总的申报材料,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获得者名单。 二、选拔标准 行业高端人才选拔标准为符合办法第五条全部七项或符合办法第六条其中一项。 协会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师协会与国际专业组织签署的协议,调整第六条第(三)项中的境外资格种类,并在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予以公示。 三、其他事项 行业高端人才的评审每年度一次,获得者的人数原则上不予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