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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7-03-29 00:00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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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运动会登山比赛规则

 

一、起跑:

1、全体参赛人员原地列队站立,准备起跑。

2、起跑线后,留出特邀参赛队团长、副团长站立位置。

3、发令枪发令,计时开始,鱼贯而出。

二、到达:

1、个人名次取前6名,分别取女子前3名,男子前3名,6名个人名次在团体队中产生,不单独设立。

2、团体名次取前三名,以20人(男10人女10人)为计时单位,20人到达终点后,由领队整队并报告人数,经裁判员清点无误后,按定计时表计时。

3、团体前三名后到达终点的队伍,不计时,只清点人数满20人(男10人女10人)后经确认后,发放参与奖。

4、团体参赛队员,男女比例失调,不计算成绩只发放参与奖。

5、下列事项经裁判确认后,报组委会作扣奖处理,并不计算团体、个人成绩:

1)没有队旗扣除100元;

2)服装不统一扣除100元;

3)人数不齐扣除100元。

6、比赛过程中,发生重大争议的事项由组委会仲裁决定。

三、比赛路线:

古木峰公园门前金开大道—环绕药友制药公路—照母山公园正大门—公园公路—民族文化村—观景台—山顶山路—揽星楼—石梯下公园公路—乡间山路—古木锋六角亭—古木峰公园门前。全长约6公里。

四、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领队组织本队队员学习《登山比赛规则》。

2、比赛全程,请全体参赛人员爱护公园里、公路中间和两旁的青草、树木。

3、比赛全程,请全体参赛人员相互关心,团结友爱,请勿拥挤推拉,制止一切不友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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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运动会登山比赛组委会

00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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