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分所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批准分所设立文号
渝财会[2006]38号
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415001
分所办公场所
重庆市渝北区双龙大道127号
邮 编
401121
一、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分所名称
分所办公场所及邮编
分所负责人
张辅辙
刘先利
二、新负责人情况
姓名
性别
执业资格
是否该事务所合伙人(股东)
刘先利
男
注册会计师
是
三、相关规定
(一)设立分所的事务所的条件:设立分所的事务所应当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条件。
(二)设立的分所的条件:设立的分所应当符合24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条件。
(三)此公告的依据为24号令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