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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庆分所终止的公告

来源:重庆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16-08-29 09:29点击次数:

 

(公告时间: 2016年8月29日至9月2日)
 
 
事务所(分所)名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重庆分所
分所负责人 刘渝生 分所执业证书编号 110101705006
法定住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55号双鱼座B座9楼
设立批准文号 渝财会[2010]54号 设立批准时间 2010年8月23日
事务所终止原因 分立
相关规定
(一)事务所终止情形:事务所终止情形应当符合《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以下简称24号令)第四十条的规定。
(二)事务所终止程序。事务所终止程序应当符合24号令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三)此公示的依据为24号令第四十二条。
 
说明:对此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联系监督电话:     6757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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