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所名称
重庆弘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
普通合伙
批准设立文号
渝财会[2008]30号
执业证书编号
50010035
办公场所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三村5号14-6、8
邮 编
400020
一、变更情况
变更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事务所名称
重庆茂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重庆弘历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
陈晓芹
张伟
合伙人
陈晓芹、张伟
张伟、沈彪
二、新任合伙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取得注师证后拟成为股东前连续5年在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时间
拟成为股东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沈彪
男
2015年至今
否
三、相关规定
对股东及注册会计师要求:1、股东和其他注册会计师在未办理完转入该事务所手续以前,不得在该事务所执业;2、事务所发生变更事项后,股东条件应当符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9号,以下简称89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定;3、注册会计师不得有89号令第六十一条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