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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申报重庆市人民法院评估机构名单(2016年度)的公告

来源:综合部发布时间:2016-06-01 09:56点击次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中司法评估的规定(试行)》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评估、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我院决定开展重庆市人民法院司法评估机构名单(2016年度)申报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重庆市司法局2016年版《国家四》中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房地产评估(二级以上)或土地评估(全国范围内执业)、资产评估(综合B级)、证券期货类资质的评估机构;
  2、自愿向我院申报和履行执业承诺;
  3、申报材料客观真实,不弄虚作假。
  二、提交资料内容
  各评估机构按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证券期货分类填报《重庆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评估机构名单申请书》,并附上相应的司法鉴定许可证、营业执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评估机构执业资格证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各评估机构可在重庆法院网(cqfy.chinacourt.org)下载申请书样式,一式一份填写,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请自留底稿。提交资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即使进入名单,一经查实,即予除名。
  三、提交时间及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6月13日。申报资料提交时间:2016年6月13日上午09:30至11:30。
  联 系 人:皮建67673247,张军67673166
  提交地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正门大厅律师阅卷室。
  四、审查程序
  我院对各申报的评估机构提交的资料,结合该机构在开展司法评估工作中的执业情况,会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评估和经纪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进行审查。根据审查结果,按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证券期货分类公布初审评估机构名单,在重庆法院网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并根据公示情况,进行复审,确定重庆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评估机构正式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电话:67673166、67673247、67673163。
 
 

附件: 《重庆市人民法院2016年度司法评估机构名单申请书(资产评估类)》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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