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机构名称:重庆淇澳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代码: 项目 变更前情况 变更后情况 变更时间 名称 首席合伙人 (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股东) 数量 4 5 姓名及 出资(持股)比例 姓名 出资(持股)比例 姓名 出资(持股)比例 王绍华 19.33% 王绍华 19.33% 廖煜 40% 廖煜 39% 胡杨 33.67% 胡杨 33.67% 张涛 7% 张涛 7% 罗笃庸 1% 办公场所 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9幢1单元6-7 我保证本表所填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全部属实。 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 评估机构: (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名称发生变化的,应附营业执照;
2.首席合伙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应提交《评估机构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简历》、《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注册情况审核汇总表》,并附市资产评估协会出具的合伙人(股东)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
3.合伙人(股东)发生变化,变更前后全体股东全部填写,同时新增注册评估师股东应提交《评估机构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简历》、《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注册情况审核汇总表》,并附市资产评估协会出具的合伙人(股东)无不良执业记录的证明材料;新增非注册评估师股东应提交《评估机构非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简历》、《非注册评估师合伙人(股东)审核表》;
4.办公场所发生变化的,应附办公场所的产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