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2008年在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中,发现注册会计师雷泽松、秦鸿霞、肖孝枢、杨青喜、刘树高、刘勇、李清秀、邓绍禹在执业质量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于2009年4月对上述注册会计师处以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根据《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的相关规定,我会于2009年4月28日作出了《关于对雷泽松、秦鸿霞、肖孝枢、杨青喜、刘树高、刘勇、李清秀、邓绍禹注销注册的处理决定》(渝会协[2009]42号)。即日起雷泽松(执业证书编号500300420390)、秦鸿霞(执业证书编号500300050696)、肖孝枢(执业证书编号500300050083)、杨青喜(执业证书编号500300190198)、刘树高(执业证书编号500500310770)、刘勇(执业证书编号502500730713)、李清秀(执业证书编号500800060085)、邓绍禹(执业证书编号500300500487)注册会计师资格无效。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特此公告。
二○○九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