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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记载年检时间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09-01-01 00:00点击次数:

 

    根据《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的规定,经请示上级同意,我会从2009年起,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证书上的年检时间统一为“XX年3月31日”。
    为保证执业证书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对通过2008年度年检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其执业证书继续有效截止时间为2009年3月31日。
    特此通告。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
             二00九年一月十九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