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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渝财会〔2015〕51号

来源:综合部发布时间:2015-01-01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各财产保险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投保行为,财政部、保监会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会〔2015〕13号)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2015年9月21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