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现在的位置:主页 > 政策规范 > 法律法规 >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渝会协[2007]123号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2-06-25 00:00点击次数:

 

各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外地在渝设立的分支机构: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经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重庆市资产评估协会二届八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实施。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协会监管部联系。

                       
附件: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